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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司凶险,避讼为上——《讼》卦的哲理意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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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司凶险,避讼为上——《讼》卦的哲理意义

时间:2015年11月16日22:00-22:30

导读老师:

林文钦(台湾高雄师范大学国文系教授)刘正平(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)

主持人:尚旭(中华易医研究院秘书长)

课程秘书:张馨月(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硕士生)

导师简介:

林文钦,台湾省南投县人,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文学博士,现任高雄师范大学国文系教授,兼任台湾周易养生协会创会会长,教育部高中文化基本教材咨询教授,高雄师大进修学院易经研究班讲座教授,雄师大市民学院易经研究班讲座教授。曾任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国文系主任,考试院典试委员,高雄市政府复审委员会委员,高雄医学大学兼任教授暨通识教育咨询委员,高雄文学馆驻馆作家,高雄道德院修真道教学院讲座教授、南台道教学院研究部讲座教授、佛光山中国佛学院讲座教授。著有《易传变易思想研究》、《周易时义研究》、《现代诗鉴赏教学研究》、《周易参同契疏解》(付印中)等书。

刘正平,甘肃庆阳人,复旦大学中文系文学博士,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博士后,现任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。研究方向为古典文献学、宗教与文学、中国民间宗教,学术著作有《宗教文化与唐五代笔记小说》(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14年)。发表过《山海经刑天神话再解读》、《问答宝卷解析——江南无为教觉性正宗派的传世经卷》、《南屏诗社考论》等论文。

21:56:54温海明:欢迎刘老师吟诵,欢迎林老师,刘老师开讲!

21:58:35尚旭:“讼:有孚窒惕,中吉;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”

21:59:53刘正平:有请林老师主讲![抱拳]

22:00:02林文钦:讼卦在六十四卦卦序中与需卦是一对综卦,是继屯、蒙两卦而来。屯蒙为文明初始的启蒙阶段,之后到需卦为饮食之道,人之所需者饮食,既有所需,争讼之所由起也,演变至讼卦则是因饮食而有了纠纷与争执。所以《序卦传》说:「需者饮食之道也。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」

22:00:20林文钦:从讼卦卦象看,坎卦在下,坎,象徵水流危险。乾卦在上,乾,象徵刚健不屈。彷彿天行在上,水流在下,天与水各行其是,彼此则有矛盾与争执产生,因此就会有讼事产生。

22:00:39林文钦:讼,卦象乾天在上,坎水在下,二者相背而行,是以兴讼。杂卦传:「讼,不亲也。」《说文》:「讼,争也。」《淮南子》淑真训:「分徒而讼。」高诱注:「讼,争是非也。」《经典释文》:「讼,争也。郑云:『辩财曰讼。』朱熹《周易本义》曰:「讼,争辩也。」按「讼」有争辩之义。

22:00:59林文钦:孚,《说文》:「卵孚也。从爪从子。一曰信也。」《释文》:「孚,信也。」朱骏声六十四卦经解:「孚,卵孚也。从爪从子。……鸟之孚卵,皆为期不失,故转训为信。」是以古人训「孚」为「信」。

22:01:18林文钦:窒,《说文》:「塞也。从穴至声。」王弼周易注:「窒,谓窒塞也。」《尔雅》释言:「窒,塞也。」故「窒」有遇阻碍而不顺遂之义。

22:01:43林文钦:惕《周易正义》孔疏:「被物止塞而能惕惧。」亦即遇阻碍而能戒慎恐惧,小心行事。

22:01:56林文钦:中吉,王弼周易注曰:「能惕,然后可以获中吉。」

22:02:14林文钦:终凶—《诚斋易传》所言:「上九,讼而终凶者也。」此谓争讼不可终极不止,否则反遭凶祸。

22:02:33林文钦:利见大人—利见九五中正之君以决讼。意指有利于见中正之大人以决讼,中正之大人必可审度实情,行中正合理公平之判决。

22:02:45林文钦:不利涉大川—不利于涉水过大川,引申作不可冒险行事,处境已危,若仍逞强渡河,将「入于渊」而不可自拔。

22:04:32林文钦:窒,有另解。集解虞翻曰:「窒,塞止也。」马融、郑玄并作「至」,见释文。(宋本)屈万里:从马、郑作「至惕」为长,谓讼至而惕惧也。

22:05:36温海明:@林文钦群友们要慢慢消化

22:06:10林文钦:卦辞:有两种断句。「讼,有孚窒惕。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川。」「讼,有孚窒,惕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」

22:07:07温海明:断句的区别?

22:08:01林文钦:一般以上断为主。然下段亦有可取之处,段作断。

22:08:54林文钦:首先是「有孚窒」三个字。有孚的意思,就是有信的意思。上卦为乾,天行有常,就是信。但是,出现了一个「窒」字。窒是什麽意思呢?说文解释:窒,塞也。塞就是止的意思,闭塞、阻隔的意思,好像什麽东西被压制在胸中无法宣洩。这三个字,非常形象地描述了争讼者的心态。讼的发生,很简单,就是因为胸中有不平在压制,不和,不顺畅,那麽争讼是不可避免的了。「信义」已经被阻塞了,胸中有不平事,便有了争讼,这是讼卦争讼所以形成的的因素。

22:09:21林文钦:其次,「惕中吉」。惕是什麽意思呢?说文解释是敬的意思。就是悚惕的意思,有忧惧的成分在里头。或可从另一角度来看:从「利见大人」的大人角度来看讼卦。此大人为官爱民,因此才有惕惕之态。惕惕,含有爱民之意。遇民有讼于官府,就要心怀敬惧之心,因为讼事关民生,为大人者不得不重视。为大人者能保持这样的心态对待争讼之事,就会获得吉利。易理给与君子启示,遇见讼卦,就要採取这样的态度,审理过程应持敬畏和忧惧于中,就能够获得施政的吉利效果。遇民争端,不可厌,不可避,畏民如天。为官能如此,就一定是能知民善政的大人。

22:12:42林文钦:「终凶」这一卦占,与「惕中吉」意思相反。其实,这体现了一卦的徵兆不是单一的,是可以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的,关键是人为态度的问题。这里其实强调了人事的作用,你对争讼之事採取敬民爱民的态度,一定会以谨慎忧惧的心态去听讼断狱,这样就是公平天下,解民争端,天下就会获得太平。这一卦,反映了为政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,天下争端因讼而起。所以孔子说必也使无讼乎,就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愿望。如果天下太平了,那麽就说明已经没有什麽争端了。无讼就是平,平天下,不就是儒家的理想追求吗?所以这一卦,非常重要。

22:13:25林文钦:彖曰: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讼有孚窒,惕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

22:13:31邓洪波:@林文钦太快了,互动跟不上

22:13:52林文钦:上刚下险,险而健-讼的上卦为乾,乾为刚;下卦为坎,坎为险,是谓「上刚下险」。《诚斋易传》云:「下险者狡而工于争;健者,强而力于争。」乾卦刚健;坎卦奸险,二者相争相持不下,则争讼以起,是以卦名曰讼。《程传》亦曰:「若健而不险,不生讼也;险而不健,不能讼也;险而又健,是以讼也。」说明险、健会聚,讼事产生。

22:14:10林文钦:刚来而得中—《正义》:「凡上下二象,在于下象者则称『来』。」又「且凡云『来』者,皆据异类而来。」是依此推知下象之异类为九二。刚来而得中,意指九二阳刚能得柔位,能刚能柔,不失中道。

22:14:44林文钦:讼不可成也—此句以上九「争讼」穷极难成。亦即《诚斋易传》所言:「上九,讼而终凶者也。」屈万里:成亦终义。仪礼燕礼:「笙入三成。」注:「三成,犹三终也。」

22:15:18林文钦:尚中正—以九五中正决讼而被崇尚。入于渊—此句又举上下卦乾刚乘坎险之象,说明恃刚犯难,将有陷于深渊之危。

22:15:59林文钦:高亨:因讼事无所谓成功,讼而败固有损失,讼而胜亦有损失。讼卦之时,居上者刚,处下者险,彼此艰险而刚健,自然就发生争讼了。争讼的出现,信义阻塞,心怀忧惕,讼事或得吉,但是争讼的事情终究是不吉祥的。人们希望通过争讼而达到自己的目的,而实际上却无法实现,因此争讼一旦发生,就意味著事情难了。事情的解决,必须通过投诉于大人之前,因为只有持中正的立场,才可能解决争讼。这个时候,不要有什麽大的动作。天刚在上,水险在下,两种自然物象是各行其是,背道而驰,反映到人事,就是两强相遇,彼此违行,自然争讼难和。

22:16:13温海明:@林文钦林老师把大意都讲出来了,非常好,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问题

22:16:47林文钦:今天份量比较重,明天就少了

22:16:50邓洪波:估计都没弄得太明白

22:17:14刘正平:大象传呢?

22:17:16林文钦:慢慢来存档也没关系

22:17:40林文钦:象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作事谋始。天与水违行—讼卦上乾为天,下坎为水之象。《正义》:「天道西转,水流东注。」《诚斋易传》:「天道上行,水性下注。」皆说明天、水相背而行,导致讼事。引申作人际的乖违不合为「争讼」的起因。

22:18:00张馨月:想请老师再讲解两种断句的区别,尤其是惕中吉

22:18:15林文钦:作事谋始—君子观「讼」之象,悟知「作事」之初,当慎「谋」其「始」,以防争讼之起。故《正义》疏曰:「凡斗讼之起,只由初时契要之过。」但知审订律令,于起始源头防微杜渐,则争讼不起。

22:18:46林文钦:说文:「虑难曰谋。」谋始,谓慎其始也。屈万里:天水以腾上润下而违,人情以各走极端而讼讼,无不失之毫厘,差以千里。能慎始则免讼矣!

22:19:08林文钦:《象辞》说:上卦为乾,乾为天;下卦为坎,坎为水,天水隔绝,流向相背,事理乖舛,这是讼卦的卦象。君子观此卦象,以杜绝争讼为意,从而在谋事之初必须慎之又慎。

22:19:14邓洪波:卦辞与卦象、爻象之间的关系需要点拔和理清下@林文钦

22:19:36林文钦:综论:讼卦是祸中有福,福中有祸,福祸得失无常的一卦。往往先吉者后来变为凶,反之则先凶则后吉。这是因为诉讼若是开始有利,反因此与人结怨,更增强其危险的想法,并积下恶因,所以胜利的喜悦不会太久。反之,若开始就失利,而能让人早日看开而放弃心中坚持,不再与人做无谓的争吵,因而最后得吉。放下坚持、退一步海阔天空,绝对是卜到讼卦的最佳对策。六爻爻义明天开始介绍。

22:21:28邓洪波:有孚、窒、惕、中吉、中凶、大人、大川等,都应有相应的卦爻象与之相应吧[抱拳]

22:21:29林文钦:最后再做综论,谢谢提醒。

22:21:35张馨月:老师,「中吉」和「惕中吉」是不是也和这种无常有关?

22:21:46陈鹏飞:林老师把讼卦解说得太清晰了,道理讲得透彻![抱拳][抱拳][抱拳]

22:21:53刘正平:讼卦和谦卦、同人卦的精神可以参互理解。

22:22:16林文钦:理象介绍完接著谈数。《断易天机》解讼卦乾上坎下,为离宫游魂卦。上乾为刚,下坎为险,一方刚强,一方阴险,必然产生争论,因此多有不吉。北宋易学家邵雍解「天高水深,达远不亲;慎谋退守,敬畏无凶。得此卦者,身心不安,事多不顺,与他人多争诉之事,宜修身养性,谨慎处事。」

22:23:49林文钦:讼卦的占断:占到这卦的时候,第一卦意显示出很容易引起争端,或者现在已经在纷争当中。第二是气连表退的时候,凡事与志愿愿望相违。第三容易遭人非议攻击。第四,凡事不宜前进,不可以积极行事。

22:25:06温海明:@林文钦占断群友们应该比较喜欢。

22:26:39林文钦:因是面临讼的处境,我觉得「惕中吉」比「中吉」更能反映讼卦的易理精髓。

22:27:44尚旭:原因呢?

22:29:53林文钦:临讼至中而能惕,在于能自觉。

22:31:02刘正平:根据《正义》的精神,要及时息讼,终止诉讼,才能获中吉。如果一味逞强竟讼,终凶。

22:31:41郑静:极速跟紧,看完!酣畅淋漓!@林文钦钦佩![抱拳][抱拳]

22:31:42林文钦:知所进退,(知)智人也。

22:31:59陈鹏飞:老师讲得太对了!

22:32:01温海明:打官司都是弱者告强者,因为强者不需要打官司,但弱者打赢官司的几率不高,所以即使有证据,官司也要尽量不打。

22:32:04林文钦:刘老师谢谢!

22:32:58郑静:义理在所以要讼,讼已在内心接受结果后,才起讼。

22:33:17邓洪波:@林文钦请教林老师:中吉之“中”,是指时之过程,还是爻之中位?

22:34:03刘正平:林老师的淮备太充分了。

22:34:18林文钦:温老师爻义就在论此中道理。弱如何敌强,要有智慧。

22:35:44温海明:所以要警惕,官司没完没了,越来越烦,二是未必有结果,自己能否承受也不知道。律师从来都会跟我们说:告吧,你一定赢!其实一定赢的一定是律师

22:35:45林文钦:中既指时间,也指利见大人之九五。

22:36:46郑静:@温海明这个不假,不过不告赢的一定不是你。

22:37:51林文钦:民与官斗必输,弱与强斗必败。温老师

22:38:22温海明:讼卦的精神其实是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最好能调解。

22:38:41郑静:@林文钦老师请教!如何弱敌强?本大小姐正准备讼,人容天不容,不讼就是纵容。

22:38:50林文钦:郑静非纵容也,视势而定。

22:38:53张馨月:老师,既然“中吉”和“惕中吉”包涵相反的可能,那麽占得此卦时取哪个到底怎麽看?@林文钦

22:39:03林文钦:中吉即有此义。

22:40:28郑静:讼在接受这个结果后才必须做的,没有思想准备,打败自己的是自己。

22:41:13刘正平:讼卦的精神就是息讼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不与人争,要与人亲(同人),谦虚退让(谦)。

22:41:16温海明:@郑静结果是输的当然输,赢了也输。

22:41:22郑静:放过,不放弃。为的是到此为止,没有下一个。结果已定。起与当初。

22:41:30徐治道:这里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:谁?为何而讼?讼谁?在哪讼?如何讼?结果会如何?

22:42:00郑静:讼,讼事,和讼人。

22:42:23刘正平:讼,除了争讼意义外,还有“自讼”。

22:43:24林文钦:“中吉”和“惕中吉”包涵相反的可能,那麽占得此卦时取哪个到底怎麽看?其解是一样,重在那一惕字。为上为下均应以惕为戒。

22:44:16郑静:@林文钦惕!

22:44:37徐治道:“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”,与讼有何关系?寓意何在?

22:44:38温海明:@郑静卦意讼事本来还是讼人。

22:45:12林文钦:中吉,并非专指下位兴讼者,被告及执法者均应知惕。

22:45:44温海明:打官司需要靠包青天才能赢,大人没有良心发现,底下人告不赢。

22:46:49刘正平:@徐治道“大人”是裁决官司者,“不利涉大川”比喻“讼不可长”。

22:46:55林文钦:讼必须有公正之大人方能使人心安服。

22:48:10温海明:打官司跟乘小木船过长江一样,随时有覆灭的危险,打得越久越危险,古人过大河那是在玩命,犹如打官司也是一种玩命,所以认为不可取。

22:48:27林文钦:中吉,可举廉颇与蔺相如故事作例。

22:49:16徐治道:@刘正平谢刘老师解答,那既然利见大人,为何终凶?

22:49:33刘正平:@温海明由此可见,过大河非古人而言真的是触目惊心,所以老说起这事。

22:50:27温海明:@刘正平跟我们看小蚂蚁坐在树叶上过河差不多

22:50:41刘正平:@徐治道它的意思是见了大人的裁决还不满足要继续上诉,那就是往水里泡,于要淹死自己。

22:50:47林文钦:官司打到最后谁赢?输的输赢的也输。

22:52:21徐治道:感谢老师们开示[抱拳]

22:52:52林文钦:谢谢大家讨论

22:53:18刘正平:话说回来,明代释智旭在《周易禅解》里把讼卦的精神给纳入“自讼”的范畴之内了。这点与历代其他解易者不同。

22:53:31郑静:也许不是。讼前做好选择,弃什麽止什麽。@刘正平自讼,自度量。

22:54:01徐治道:感谢林老师、刘老师的精彩讲解,感谢各位师友的积极参与

22:54:37刘正平:智旭力图融通禅儒找到两家的契合点,这跟他早年丰厚的儒学修养直接相关。智旭在解读《周易·讼卦》时说:“‘讼’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。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,当以惭愧自‘惕’其‘中’而‘吉’。”进而提倡“自讼之功”,倡导内省,自我改过自新,这跟通常易解将“讼”训解为“争讼”引申为“诉讼”明显不同,反倒跟孔子在《论语·公冶长》里说的这段话一脉相承:“已矣乎!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。”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云:“内自讼者,口不言而心自咎也。”所以从这里看出智旭对《讼卦》的“禅解”实际上依然是典型的“儒解”,这跟他早年雄厚的儒学学术修养密不可分。

22:54:38郑静:感谢林老师、刘老师的精彩讲解!明天继续听![抱拳]

22:54:58刘正平:上面这是我读《论语》时写的一点心得。

22:56:38徐治道:

22:56:55刘正平:林老师讲得精彩,淮备这么充分,值得我大力学习。

23:01:20林文钦:刘老师智旭说法我也读过,或许在修行上可解,在易理的整体思维上总觉得牵强。谢谢你的精彩补充讲解。这样导读会不会太琐碎?

23:03:09徐治道:林老师,这样导读全面详实透彻,很好啊

23:04:15张馨月:我们自己下功夫把这些解读连起来

23:04:27林文钦:徐老师谢谢!辛苦了![抱拳]

23:04:55温海明:@林文钦谢谢!辛苦您。

23:05:32霍华英:细致,严谨,要好好回味。

23:05:44邓洪波:@林文钦林老师辛苦了!建议还是把握一下节奏,争取互动多一下。

23:07:20刘正平:“涉大川”,对古人来说真的可能是一件大事,所以兵法里讲“背水一战”、“半渡而击之”,都是要人命的节奏。《周易》里老提这个问题。

23:07:51林文钦:谢谢提醒,爻辞应没那麽多碎言琐语了,把卦辞讲清楚说明白爻辞就能一贯解说。

23:08:03郑静:@林文钦老师,今天导读集中,通透!老师您辛苦!

23:08:22邓洪波:@林文钦

23:08:57陈咏琳:受益良多。

23:09:01林文钦: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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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整理者:李芙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)